编辑:沈杰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被告人王某以开店为由邀请李某投资入股,投资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汉阴伙需合伙需谨慎。法院不能只看到“商机”而忽视风险与陷阱,案发后,投资理财等与钱财相关的建议时,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投资有风险,金额巨大,
法官提醒,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向李某退赔了全部投资款,从而保护财产安全,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合作前应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