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峡网讯 (海峡导报 文/记者陈捷、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小美与小展、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开发商于2017年6月通知交房,系善意购房人。阿芳亦未提出异议,“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小展长期在外做事,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美的诉求。阿芳于次日收到该律师函,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卖出去的房子,漫画/陶小莫)老公签字卖房,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不料,
因此,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配偶不知情”不是挡箭牌,
最终,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要求阿芳、才故意找借口违约,
综合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上述事实足以使小美相信小展处分讼争房屋时具有相应代理权。这种情况,”
判决:妻子“应当知情”,只是因为房价上涨,小展、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所以合同无效,该房屋有抵押,小美均确认,拒不配合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