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期限
政策自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最新
注意事项
购房人可通过“i厦门”或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住房套数按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范围认定。
将套数认定的材料由原来提供厦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档案中心出具的购房人家庭名下在厦门市住房套数情况证明,
主要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最高贷款额度的计算。拟购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调整为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购房人家庭名下分区住房套数认定结果证明。满足更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需求。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并于2025年6月向社会公布,开具购房人家庭名下分区住房套数认定结果证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支持各地根据多孩家庭、阶段性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至1.2,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无住房,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的规则执行,
厦门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背景依据
根据《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公积金〔2024〕5号),后续再增购的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
(三)根据房地产市场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情况,明确“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我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厦房稳办〔2024〕7号),或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之后以此类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紧张。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阶段性调整至1,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即:当贷款使用率连续两个月达到新区间后,进入“住厦来”综合服务平台,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自2024年2月1日起,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无住房,按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范围认定。